2018年11月15日 07:38
药物不良反应 同类疾病
专家回答
钟艳珠 主任药师
广东省中医院
擅长:
一般原则是“先武后文,保持沸腾”。另外要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。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-30分钟;解表类、清热类、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,煮沸后再煎煮15-20分钟;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,改用文火慢煎约40-60分钟。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。